山东省青岛市始终坚持把师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深化安全宣传教育,抓实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安全防范建设,切实维护校园稳定和师生安全。 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安全工作机制。以政府规章形式颁布施行《青岛市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青岛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关于建立全市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联防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制定安全稳定责任清单,修订《青岛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安全工作机制,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支撑。 加强基础建设,持续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学校安全“人防”建设,配齐配强专职保安、护校队、护学岗“三支队伍”,为学校安全稳定提供人力保障。加强学校安全“技防”建设,把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升级建设“一键式紧急报警系统”列入政府办实事项目,将所有中小学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校园门口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市教育E平台、教育部门校园安全防范平台等联网,实时掌握各学校的安全情况,实现突发事件同步协调、同步指挥、同步处置,全面提高学校及周边安全预测预警能力、信息共享能力、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发挥“青岛市安全教育平台”作用,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参与专题学习共计326万人次。针对不同季节特点,开展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拥挤踩踏、防一氧化碳中毒、防滑冰溺水、防食物中毒等系列安全教育。针对不同时间节点,开展“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燃气安全知识进校园”“看动画学安全,争做安全小卫士”等系列活动,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持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安全应急体验活动,切实提高学生自救互助能力。 加强排查整治,优化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冬季安全工作交叉检查以及疫情防控、防溺水、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校园欺凌、校园周边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市教育局联合市应急、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校车安全专项督查、农村地区“黑校车”排查治理、校车事故应急演练等,切实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开展全市中小学应急预案编制培训,不断修改完善方案预案并定期开展推演,强化实操演练。 加强联防联控,狠抓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全市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全面部署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印发预防学生溺水预警,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学校防溺水工作责任。抓好防溺水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安全月活动。实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专项检查,对防溺水宣传教育、水域警示标识、防护设施建设、救护装备配置、重点时段专人巡查看护、暑假期间教师家访安排和特殊学生群体台账管理等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努力确保防溺水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加强部门协同,凝聚校园安全工作合力。市教育局联合公安、应急、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建立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及联防联动工作机制,确保有关部门及时了解掌握校园及周边安全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应对化解。加强信息共享、协作配合,及时化解和妥善解决影响校园及周边安全的突出矛盾和典型案件,努力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