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冠峰,山东交通学院法学院教授,院长,律师。兼任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社科基金通讯评审专家、山东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山东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听证专家、山东省法治文化研究基地主任、山东省交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公路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土地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政法智库专家、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特聘专家等,另被十余所高校聘为兼职教授。 长期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实务工作。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十余项,出版个人专著四部,主编教材十余部,发表学术论文四十余篇,获省部级、厅级奖励20余项。近三年来,为各级政府、企业、学校、司法机关等单位做专业讲座和法规解读100余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