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强在职法治教师培训,培养专门法治教育人才,统筹法治教育实践资源的建设和利用,完善法治教师激励机制,优化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大中小学法治教育高质量发展。”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就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出建议。 马怀德提出,要加强教师法治培训,培养法治教育专门人才。一方面,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在岗教师的法治素养;另一方面,要培育法治教育专门师资队伍。可以考虑依托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培训基地所在的政法、师范院校,试点在“法学”学科下增设“法治教育”二级学科,开设“法治教育”本科专业,推动法治教育基础理论研究,培养专门的法治教育人才。 马怀德建议,要加大实践教学资源的均衡供给。一方面,要重点发挥各级公检法律所等教育资源优势,大力推进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司法行政部门要统筹组织和支持有关部门建设针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实践基地;各级法院、检察院要支持和参与实践基地建设,安排有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法官、检察官参与实践基地的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法治实践教育。另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挖掘当地的各种法治教育资源。在家庭教育方面,应将法治教育融于家庭教育指导实践中,提高家长对法治教育的重视程度,鼓励家长与子女观看法治电视节目,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法治意识;在社会教育方面,应引导当地法学院校大学生积极参与法治教育,推动大学生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法学院校大学生到当地中小学讲授法律知识,开展法治宣传。 马怀德表示,还要完善法治教师激励机制,搭建教研交流平台。一方面,要组织或引导开展“优秀法治课堂、优秀法治教育实践活动设计、优秀法治教师”等评选活动,调动法治教师研究业务、投身教学的积极性,提高教育界和全社会对法治教师、法治教育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要组织区域教师开展培训交流,可以将高校现有的高等教育法治课程资源向中小学教师开放,由高校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牵头,同一城市的大中小学校可建立法治课程协同备课机制,就相似的教学目标共同备课,互相听课,互通教学内容,共享教学资源,解决不同学段教学条块分割的“梗阻”现象。 最后,马怀德提出,要构建科学的法治教育考核评价体系。应重视将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把卷面考试和平时考察相结合,把知识的掌握和意识、能力的提升相结合;在大中小学的不同学段,要针对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综合运用多种评价方法,客观全面地检验法治教育的育人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