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省学校安全协会官网!
首 页 概况 动态资讯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学术交流 会员社区 资源下载 会员风采
学术交流子栏目
优秀案例
课题研究
会议培训
专家顾问
热点资讯
山东省学校安全协会关于组织申报2..
关于做好山东省学校安全协会202..
山东省学校安全协会关于组织申报2..
山东省学校安全协会关于组织申报 ..
关于做好山东省学校安全协会202..
山东省学校安全协会关于举办202..
山东省学校安全协会关于举办202..
山东省学校安全协会关于评选202..
滨州学院
山东师范大学
潍坊科技学院
优秀案例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交流 > 详细  
织密防溺水的立体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2-7-22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  网络编辑:admin(管理员)  浏览次数:459

进入暑期,防溺水形势陡然严峻,近期未成年人溺水事件时有发生。在防未成年人溺水方面,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了大量工作,包括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巡河巡查、配合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等。但事实上,防未成年人溺水并不只是学校的事,还是家庭、社区和全社会的事。

纵观未成年人溺水事件,每个悲剧的背后,都有着不容忽视的诱因。首先是未成年人季节性活动爱好使然。作为天然的消暑手段和充满诱惑的嬉戏途径,下河玩水成为不少未成年人喜欢的户外活动和消暑方式。其次是监护人监管不到位所致。在不少未成年人溺水案例背后,大多有着监护人疏于监管的沉痛现实。再其次是社会干预不足所致。纵观未成年人溺水对象,大部分缺乏足够的游泳技能和防溺水能力,或者因“艺高人胆大”而导致意外发生。当然,个别学校安全教育方面存在不足,也是原因之一。

防溺水事件发生,关键是让未成年人知道后果,学会科学防范。这就需要构筑“共防共为”立体干预网络,而这远不只是学校一家的事,家长和社会的责任尤其不可或缺。

身为家长,要自觉履行防溺水监护责任和家庭教育责任。每个家长都要结合孩子的实际情况,切实履行监护监管责任,并开展好家庭安全教育。要通过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孩子真正知道野外游泳的危害。在特殊的时间段或时间点,如夏季中午、傍晚等,要尽好监护责任,精准掌握孩子去向,及时了解孩子活动范围和活动内容,做到放手但不放羊,监管但不过分干涉,防范与关爱有机结合,织密暑期防溺水的第一道防线。

防溺水尤需基层组织、水务、工青妇、综合治理、公安、应急等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好防溺水安全监管和排查防范责任。从构筑立体防范网络的角度出发,基层组织应及时和教育、水务、公安等部门联合,对辖区内水域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格落实水域隐患警示、河道巡查、日常宣传教育、防范设施建设和防范措施落实等,对每个水域都做到有人监管、有人巡查、有人排查、有人处置、有防范措施,织密防溺水的安全防线。

学校、家庭、社会还要有机结合,创新思路和方法,构筑综合立体防溺网。一方面,要综合发力创设条件保证供给,做好未成年人的游泳能力培养。如果未成年人都拥有一定的游泳能力和正确的应对水患意识,溺水事件有望大幅降低。另一方面,基于暑期爱玩水为大多数未成年人喜爱的客观现实,如果我们能提供安全、正规、卫生的游泳场所,既能把孩子从野泳和野外水域拉回来,又兼顾了其消暑和快乐活动的需求。城市可以通过游泳场馆供给来保证,农村则可以采取对水域进行消险后改造,打造安全无虞的游泳场,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农村孩子提供健康、安全、有保障的戏水场所,这对防溺水而言是绝佳的干预和管理引导。

防未成年人溺水是一篇大文章,不只是学校一家的事,也不是一时一刻的事,更不是简单而为即可见效的事。应树立防溺水人人有责、行行有责、家长社会必须履职尽责的意识,并从监护责任履行、教育责任履行、行业职责履行、防护网络构筑等方面出台具体的规约制度机制,科学构筑立体综合防溺网络,如此防溺水才会成效可期。




上一条: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大学生心理健康》进入最热课程
下一条:筑牢学生心理健康 “防火墙”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常用链接:

山东省学校安全协会
微信公众号

山东省学校安全协会
网站二维码
山东省学校安全协会官网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53号 电话:0531-86965860
Email:sdsxxaqxh@163.com 鲁ICP备2020042379号-1